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被罚6万元: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被罚6万元: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吴天宜 2025-03-28 24小时月刊 21 次浏览 0个评论
3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分行日前

  3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处罚款6万元。

  陷某明(时任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蔚某哲(时任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主任)二人对该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万元。

序号当事人名称(姓名)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备注
1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银罚决字
〔2025〕9号
1.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分行2025年3月24日一年 
2陷某明(时任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吕银罚决字
〔2025〕10号
对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罚款1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分行2025年3月24日一年 
3蔚某哲(时任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主任)吕银罚决字
〔2025〕11号
对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罚款1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分行2025年3月24日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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