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被罚20万元: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记录

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被罚20万元: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记录

刘姝羽 2025-04-25 百科报 51 次浏览 0个评论
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分行行政

  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记录,被罚款20万元。谢某福(时任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上述事由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序号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备注
1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银罚决字〔2025〕1号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记录。罚款2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株洲市分行

2025年4月16日三年 
2谢某福(时任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株银罚决字〔2025〕2号对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记录。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株洲市分行

2025年4月16日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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